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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-海口市 | 01/07遗嘱写明终身有效,永不反悔,经过公证后,父母再立遗嘱,有效吗?
律师回复 (4)
刘江律师
四川省-达州市 | 01/11
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:“立遗嘱人可以撤销、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,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遗嘱为准。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不得撤销、变更公证遗嘱。”
根据以上法律规定,立遗嘱人可以自己变更或撤销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口头遗嘱,但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。如果立遗嘱人过去所立的公证遗嘱与目前的意愿不一致时,可通过公证程序,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,若不再经过公证程序,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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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追问 0 李亭燕律师
湖北省-武汉市 | 01/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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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追问 0 孙雷律师
安徽省-阜阳市 | 01/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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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追问 0 于淑君律师
山东省-威海市 | 01/07
你好,以立遗嘱人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,即便之前的经过公证,只要事后有其他遗嘱,应以最后的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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